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豐城市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試點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2023年6月15日
(此件主動公開)
豐城市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試點實施方案
根據《江西省財政廳江西省商務廳 江西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關于開展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贛財建〔2022〕27號)、《江西省商務廳 江西省供銷聯社 江西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江西省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贛商服務業字〔2022〕115號)、《江西省商務廳 江西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關于做好2022年、2023年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試點有關工作的通知》(贛商務服務業字〔2022〕214號)等文件要求,為構建縣鄉村三級物流配送網絡,促進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以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試點工作為抓手,按照“政府引導、市場主導、因地制宜、創新協同”的原則,著力完善縣級物流配送中心建設、鄉鎮物流配送站、村級服務網點建設,充分整合縣域內商貿、供銷、快遞、冷鏈等資源,加快提升縣域物流標準化、信息化、集約化水平,構建暢通高效、協同共享、標準規范、智能綠色、融合開放的縣域物流配送體系,進一步暢通城鄉流通渠道,滿足農村居民消費升級需求。
二、總體目標
以完善三級網絡為基礎,以試點企業為抓手,以資源整合為重點,以標準化、信息化應用為支撐,以運營模式創新為引領,以提高配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為核心,全力推進各項試點重點任務,提升縣域物流網絡化、標準化、集約化和信息化水平。通過2年的努力,初步建立起高效集約、協同共享、融合開放、綠色環保的縣域物流配送體系。
——三級網絡更加完善。到2024年,提升改造1個縣級物流配送中心,滿足快消品統倉共配需求,升級改造供銷集配中心1個,具備電商快遞統一倉儲、集中分揀等功能;提升改造鄉(鎮)物流配送站和村級服務網點,鄉村末端網點覆蓋率達到100%,末端網點共享率達到20%。
——資源整合更加充分。到2024年,引導縣域內各類商品經銷商、代理商進入縣級物流配送中心,快消品統倉共配率達到10%;縣域內快遞物流、冷鏈物流等資源加快聚集,配送中心實現20%以上物流資源整合。
——現代化水平明顯提高。到2024年,標準化托盤(周轉箱)使用率達到50%,標準化車輛使用率達到50%,各物流環節使用WMS、TMS、OMS、視頻監控等系統,信息化系統使用率達到70%以上,建立縣域物流數字化運營平臺1個。
——配套機制更加健全。成立縣域物流配送體系領導小組,加強試點工作統籌和調度,并出臺相應的配套支持措施。
三、重點舉措
(一)建設縣級物流配送中心。以縣級物流配送中心為載體,將新海洋園區的一棟單體倉庫改造建設成為快消品配送中心,按照相關標準要求,對裝卸站臺、倉庫地面、防雨棚等設施改造升級,配置貨架、托盤、叉車等設備,合理劃分物流作業區、輔助作業區等區域,整合縣域內糧油類、食品類、酒水類等主要的經銷商、代理商入駐配送中心,實現貨物統倉共配。2023年12月前完成設施改造升級和設備投入,2024年6月前整合相關經銷商,并投入運營。(牽頭單位: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市創投公司、市發改委、市供銷合作社、市物流辦)
(二)建設“互聯網+第四方物流”供銷集配體系。以供銷集配中心為載體,將3500平方米單體倉庫改造成標準化供銷集配中心,整合快遞、郵政等資源,購置分揀輸送、供銷集配車輛等設備,實現快遞分揀、貨物倉儲、寄發集配和電商運營等功能;依托鄉鎮超市、農村便利店、農村e郵、益農信息社等服務設施,制定統一管理標準、使用統一服務標識,布設鄉鎮村集配站點,配備終端設備,完善服務功能,開展快件、農資等接收送達服務。2023年12月前完成設施改造和設備投入,2024年8月完成所有項目建設內容,并投入運營。(牽頭單位:市供銷合作社。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鄉村振興局、各鄉鎮政府)
(三)健全鄉村末端配送網點。鄉鎮物流配送站方面,以鄉鎮商業超市,電商(快遞)服務中心等現有場站為主要載體,按照物流、商貿、快遞等“多站合一”的模式,配備貨架、打包工具、裝載器具等設備,統一門頭標識,統一各項工作制度,提供消費品快消品送達、生鮮配送、農產品收攬等服務;村級服務網點方面,優先利用村級便利店、夫妻店、便民服務店等商業網點,對現有場站進行提升改造,配備貨架、打包工具等設施,統一門頭標識,具備貨物存放、收寄等功能。2023年10月前完成60%的鄉鎮配送站和村級服務網點的升級改造;2024年8月前完成所有末端網點建設內容并投入運營。(牽頭單位: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市供銷合作社、市鄉村振興局、郵政豐城分公司、各鄉鎮政府)
(四)推動縣鄉村共同配送。根據縣域實際情況,通過政府支持、市場合作的方式,加強與各類商貿經銷商、代理商、社區電商等商貿流通企業對接,引導商品資源在縣級物流配送中心統倉共配;根據鄉鎮物流配送站、村級服務網點分布情況,優化配送中心到末端網點配送路徑,合理配置運力資源,提升物流時效,降低物流成本。 2023年12月前基本實現統倉共配;2024年8月前完成所有項目建設內容并投入運營。(牽頭單位: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市供銷合作社、郵政豐城分公司、各鄉鎮人民政府)
(五)縣域物流標準化配送車隊建設。建立統一、科學、規范的標準體系,組建標準化配送車隊,對整合的車輛按照城鄉配送車輛選型要求的標準進行改造(主要為4.2米廂式貨車及封閉式貨車),對配送車輛統一標識、統一規格、統一管理;使用縣域物流數字化運營平臺里的TMS系統等先進管理方式,對配送車輛、行車路徑等實現自動調配。2023年10月前完成項目進度50%;2023年12月完成整合車輛標準化改造建設投入正式運營;2024年6月完成所有項目建設內容并持續運營。(牽頭單位: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市供銷合作社、市交通運輸局、市物流辦)
(六)建立縣域物流數字化運營平臺。建設1個縣級物流數字化運營平臺,用于支撐市、鄉、村三級物流服務體系運營,推廣物流設施設備和物流作業標準化、智能化。平臺可提供WMS、TMS、OMS、視頻監控、數據展示等功能服務,對外方面,可實現與上游經銷商、代理商的訂單信息互通,也可實現鄉鎮物流配送站、村級服務網點通過用戶權限下單,對內方面,可實現倉儲、運輸等具體運營功能。2023年12月前數字化運營平臺搭建完成投入正式運營;2024年6月完成所有項目建設內容并持續運營。(牽頭單位: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供銷合作社、市大數據中心、市物流辦、郵政豐城分公司)
四、實施步驟
(一)啟動階段(2022年8月-2023年4月)
成立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健全工作機制,完善考核體系。對全市商貿流通、物流配送、郵政快遞這三類企業的配送對象、配送區域、配送種類及運行情況全面摸底,制定試點工作具體實施方案、項目管理辦法和資金績效目標表,明確試點工作目標、任務和步驟。開展業務培訓和宣傳工作,全面部署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前期工作,營造全民參與的濃厚氛圍。
(二)實施階段(2023年5月—2024年8月)
根據省商務廳批準的試點方案,精準項目的時間節點,全面開展試點工作。擬定考核驗收及項目管理細則并與承辦企業簽訂建設服務合同;對所有分項目建設情況進行定期巡察,推進各分項目按照時間節點實施并有序達成目標。由領導小組牽頭,多部門及骨干企業協同聯動,及時解決試點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全面落實具體試點項目建設工作。
(三)驗收階段(2024年9月—2024年12月)
開展自評工作,對縣域物流配送體系試點項目建設、運營狀況、指標完成情況等進行全面梳理和總結,查找不足,總結經驗,做好整改工作,迎接上級的驗收??偨Y縣域物流配送體系試點工作完整的經驗模式,構建我市縣域物流發展的長效機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的豐城市物流配送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具體名單詳見附件),負責全市推進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工作的領導和協調,統籌解決全市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工作推進過程中的重點和難點問題,明確各成員單位的責任分工,加大協同力度,加強各成員單位在政策制定、項目實施、巡察督查等方面的協調配合,形成管理和服務合力。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市商務局,負責落實、督查全市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工作。
(二)強化資金管理。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制定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專項資金管理、驗收等項目管理制度,嚴格按照上級主管部門要求使用項目資金,對項目建設與運營相關過程文件、數據、財務票據等進行妥善保管并存檔,對大型項目,應進行現場勘察、確認工程進度與運行情況,嚴格按階段撥付資金,建立大額資金支付動態跟蹤制度,市財政局會同市商務局、市供銷社加強對大額專項資金使用跟蹤、監控,定期或不定期檢查資金使用及管理情況。
(三)加強監督考核。成立由市商務局、市供銷社、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鄉村振興局等部門為成員的督查工作協調小組,定期組織開展項目建設與專項資金使用督查工作,加強項目建設過程管理與專項資金管理。
(四)加強項目監管。加強對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工作的日常監管,及時發現并解決項目和資金管理等存在的問題??h域物流配送體系工作領導小組不定期督查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項目進展情況,必要時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第三方機構加強現場監督檢查,依法依規競爭選擇承辦單位,加強對承辦單位履約能力的考核。
(五)做好政務公開和信息報送。在豐城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設置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工作專欄,全面、及時、準確、集中公開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方案、項目內容、資金安排、決策過程等信息。與項目承辦單位達成協議,凡接受財政補貼的承辦單位,必須按要求提供項目有關交易和活動信息,所有省級財政資金支持項目在顯著位置標識“江西省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試點縣項目”字樣,同時提供省商務廳和本地的監督舉報電話,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及時更新項目進展、資金撥付等材料,督促項目承辦單位按要求提供相關信息,未提供完整信息的項目不得驗收。
附件:1.《豐城市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2.《豐城市關于開展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試點項目
管理辦法》
3.《豐城市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試點項目安排匯總表》
4.《豐城市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試點項目資金分配表》
5.《江西省宜春市豐城市2023年、2024年度縣域物
流配送體系建設試點整體績效目標表》
附件1
豐城市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一、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郭瑞清 市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何曉輝 市商務局黨組書記
徐曉青 市供銷社黨組書記、主任
成 員:夏 晶 市商務局副局長
蔡紹昌 市供銷社副主任
熊偉剛 市財政公共服務中心副主任
李戈澤 市發改委副主任
廖金明 市鄉村振興局黨組成員
王小文 市物流辦主任
呂文君 市大數據發展中心黨組成員
魏愛華 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王志平 市工信局副局長
聶 欣 市現代農業技術服務中心副主任
朱青松 市郵政公司副總經理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市商務局,負責落實、督查全市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工作。
二、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市商務局:負責推進全市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項目的日常工作,定期向市委、市政府匯報試點工作情況;協調落實領導小組部署的各項工作,協調辦理需提交領導小組審議的重大事項;負責省市商務部門 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試點業務對接工作;負責領導小組有關會議籌備及各成員單位日常協調、溝通等工作;督促各鄉鎮和成員單位落實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的有關工作。
市供銷社:負責整合城鄉供銷合租社資源,打造供銷集配物流體系,利用農村站點網絡平臺加快信息化建設和改造。
市財政公共服務中心:負責統籌安排全市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扶持資金;配合擬定支持縣域物流配送體系的扶持政策;參與全市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工作的組織實施。
市發改委:負責全市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批;推進縣域物流配送體系部分建設項目。
市鄉村振興局:負責全市的扶貧工作,協助項目日常監查及驗收。
市物流辦:負責配合三級物流站點、冷鏈物流、商貿物流等一體化的整合及建設。
市大數據發展中心:負責開展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工作,協助推動縣級物流數字化運營平臺信息數據資源和基礎設施建設的互聯互通、資源共享,協調大數據發展和應用相關事項。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縣域物流網絡規劃和建設。
市工信局:負責縣級物流數字化運營平臺大數據、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管理和監督。
市農業農村局:協助推進合作社、家庭農場等納入縣域物流服務網絡體系。
市郵政公司:負責研究縣域范圍內智能包裹柜的布局與操作規范;推進縣域物流配送體系三級網絡建設。
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內的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和宣傳工作。
附件2
豐城市關于開展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
試點項目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范豐城市開展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試點項目管理,完善項目監督約束機制,保障項目健康有序建設,確保項目取得預期成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服務業發展資金管理辦法》(財建〔2019〕50號)、《財政部辦公廳 商務部辦公廳 國家供銷聯社綜合司關于支持實施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試點的通知》(財辦建〔2022〕18號)和《江西省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試點實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結合豐城市實際情況,制定豐城市開展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試點項目管理辦法。
第二條 豐城市開展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試點項目是指按照關于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試點的相關文件要求,經市政府申報,宜春市財政局、商務局、供銷聯社聯合推薦,省商務廳、省供銷聯社、省財政廳組織專家評審,競爭性確定試點縣。以所在地企業為項目實施責任主體,通過省級專項資金引導建設的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試點專項項目。
第三條 豐城市人民政府統籌管理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項目,負責項目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四條 豐城市開展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試點項目的日常管理,由豐城市商務局、供銷聯社共同管理。
第二章 承辦單位確定
第五條 試點項目采取公開透明的方式和程序擇優選擇承辦單位。
第六條 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采用在市政府平臺發布項目信息公告;企業在規定時間內向項目領導小組申請、提供必要的支撐材料;第三方專業機構對申報企業提供的材料,現場評審,企業現場答辯(APP形式)或市政府集體依法依規決策等遴選、落實相關項目承辦單位;對入圍實施單位在市政府網站等媒體向社會公示項目承辦單位,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試點實施單位并簽署項目實施合同,有異議并經查核實的,取消資格并按競爭性評估結果依次遞補。
第三章 管理內容及方式
第七條 豐城市人民政府制定聯席會議機制,履行統籌項目管理職責。健全項目管理機制,建立項目領導小組,明確項目監管責任人,不定期召開項目推進會,及時解決項目推進中存在困難及問題,保障項目按期高質量完成。
第八條 采取現場+材料審核的方式開展項目管理。
第九條 對項目開展中存在進度嚴重滯后、發現問題突出的情況,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十條 引入審計、監理咨詢等獨立第三方管理機構,對項目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第四章 項目驗收
第十一條 豐城市開展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試點項目實施到期后,由省商務廳、省供銷聯社按預算管理有關要求開展績效評價,評價獎勵資金按上級有關規定和程序予以獎勵。
第十二條 豐城市項目驗收報告包含但不限于項目基本情況、項目目標完成情況、項目實施成效、省級財政資金支持方式、資金支付流程、資產管理情況、項目管理情況、項目問題、整改結果等內容。
第五章 項目清單管理及入庫企業管理
第十三條 按照“儲備一批、成熟一批、支持一批”的原則,將本年度縣域物流重點項目錄入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項目儲備庫。
第十四條 針對已納入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項目儲備庫的企業,如在當年度發生重大違法或因企業自身原因產生重大負面輿論影響的,及時上報上級主管單位,并協調主管部門將企業從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項目儲備庫中剔除。
第十五條 對已入庫的項目需進行變更的及時向上級主管單位進行報備申請進行調換。
第十六條 對已完成申報且獲批的子項目清單,在不變更原有建設目標與成效的情況下,需進行微調的項目經豐城市主管部門批準向市政府備案。
第十七條 對已完成申報且獲批的子項目清單需進行調整的需先請示主管部門,經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項目調整。
第六章 試點項目資金撥付方式
第十八條 豐城市開展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試點項目實施到期后,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開展項目組織績效自評、驗收工作。驗收合格后,500萬補助資金按項目實施方案及項目完成情況補助撥付給承辦企業。試點期滿后,由省商務廳、省供銷聯社組織對試點縣(市、區)進行考核驗收(考核驗收標準另行印發),驗收意見報省財政廳。省財政廳會同省商務廳、省供銷聯社按預算管理有關要求開展績效評價,評價獎勵資金按上級有關規定和程序予以獎勵。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未按照本辦法執行導致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試點項目出現進度滯后等一般問題的,由領導小組下令整改并進行通報。
第二十條 項目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領導小組應責令其限期整改并及時報告市人民政府及項目主管部門;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應當核減、收回或者停止撥付資金,暫停其申報資格,將項目單位納入嚴重失信名單(黑名單)實施聯合懲戒,相關信息在“信用中國”網站公開,并可以根據情節輕重提請或者移交有關機關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行政或者法律責任。
(一)提供虛假情況,騙取省級預算內投資的;
(二)轉移、侵占或者挪用省級預算內投資的;
(三)擅自改變主要建設內容和建設標準的;
(四)項目建設規模、標準和內容發生較大變化而不及時報告的;
(五)無正當理由未及時建設實施的;
(六)拒不接受依法進行的評估督導或者監督檢查的;
(七)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的行為。
第二十一條 市主管部門制定的專項工作方案或管理辦法中,對本辦法涉及的省級預算內投資項目管理另有規定的,政府視情況做相應調整后,從其規定。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在此期間新修訂印發管理辦法,本辦法自動失效。
本辦法由領導小組共同執行,共同解釋。
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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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城市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試點項目安排匯總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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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縣(市):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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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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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項目 名稱 |
支持 方向 |
項目承辦企業 |
項目實施內容 |
項目推進時間節點 |
項目實施目標 |
投資規模(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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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省級資金 |
市縣財政配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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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設縣級物流配送中心 |
縣級物流配送中心升級改造、購置倉儲設施和標準化單元器具 |
待定 |
建設縣級物流配送中心,整合全市現有快消品、快遞、零擔、冷鏈等經營業態共同開展統倉共配,購置貨架、叉車、電子臺秤、PDA等庫內作業設備,使用托盤、周轉箱(筐)等標準化單元器具。 |
2023年12月前完成設施改造升級和設備投入,2024年6月前整合相關經銷商,并投入運營。 |
將新海洋園區一棟單體倉庫升級改造為快消品配送中心,以6米高倉庫為主;升級改造標準月臺、消防噴淋等設施,整合縣域20%的物流資源集聚,同時在園區西南角為冷鏈、快遞、零擔等經營業態預留了4000平方米倉儲面積,整個配送中心的配送量達到全市的20%以上。標準化托盤(周轉箱)使用率達到50%以上。 |
100 |
1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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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設“互聯網+第四方物流”供銷集配中心 |
“互聯網+第四方物流”供銷集配中心及鄉村集配網點基礎設施升級改造 |
待定 |
將“互聯網+第四方物流”供銷集配體系和鄉鎮集配網點統一納入縣域物流配送體系中,升級改造供銷集配中心,完善倉儲、分揀、運輸、配送、攬件功能;進一步整合優化鄉鎮集配網點和村級集配網點。 |
2023年12月前完成設施改造和設備投入,2024年8月完成所有項目建設內容,并投入運營。 |
升級改造1個供銷集配中心,整合構建鄉村供銷集配網點,網點覆蓋100%鄉鎮及80%行政村,整合縣域內申通、韻達、極兔、百世、圓通、德邦、順豐等快遞品牌,購置貨架、叉車、托盤、周轉箱(筐)、分揀輸送設備和供銷集配車輛,鄉村集配網點購置統一的門頭標識、貨架、監控設備等。 |
100 |
100 |
/ |
序號 |
項目 名稱 |
支持 方向 |
項目承辦企業 |
項目實施內容 |
項目推進時間節點 |
項目實施目標 |
投資規模(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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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省級資金 |
市縣財政配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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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健全鄉村末端配送網點 |
鄉村末端配送網點設備設施改造升級 |
待定 |
鄉鎮配送站方面,選擇鄉鎮商業超市,快遞服務中心等作為載體,引導快消品、快遞、冷鏈等企業共建共享末端網點資源,配備裝卸作業、信息化終端設備,統一標牌、門面裝飾、明確收費標準、明示服務內容、營業時間、管理制度、關鍵服務流程、聯系方式、監督及投訴渠道等;村級服務網點方面,選擇村級小店、夫妻店等作為載體,采取“物流配送+網點自提”的模式,實現貨物存放、貨物收寄功能,開展生活日用品、農資及快件接收送達服務,統一標牌、明示收費標準、管理制度、監督電話上墻等。 |
2023年10月前完成60%的鄉鎮配送站和村級服務網點的升級改造;2024年8月前完成所有末端網點建設內容并投入運營。 |
升級改造25個鄉鎮物流配送站,鄉鎮覆蓋率達到100%,升級改造100個村級服務網點,行政村覆蓋率達到100%。鄉鎮配送站及村級服務網點具備便利超市、快遞代發、網絡代購、農副上行等功能。鄉村末端網點共享率達到20%以上。 |
80 |
80 |
/ |
4 |
推動縣鄉村共同配送 |
引入經銷商的前期倉儲補貼 |
待定 |
整合物流、電商、快遞、冷鏈、零擔等企業開展市場化合作,優化城區到鄉鎮物流配送線路,整合倉內不同貨主供應鏈服務需求,為他們提供訂單處理、分揀、加工、配送等服務,同時通過系統連接下游鄉鎮配送站和村級服務網點等開展共同配送。 |
2023年12月前基本實現統倉共配;2024年8月前完成所有項目建設內容并投入運營。 |
以縣級物流配送中心為統倉共配的載體,整合各類商品經銷商、代理商資源,實現10%以上縣域快消品資源在縣級物流配送中心內開展統倉共配。整合20%以上物流資源在中心內集聚。 |
90 |
90 |
/ |
序號 |
項目 名稱 |
支持 方向 |
項目承辦企業 |
項目實施內容 |
項目推進時間節點 |
項目實施目標 |
投資規模(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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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省級資金 |
市縣財政配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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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縣域物流配送車隊建設 |
運輸車輛購置或租賃 |
待定 |
采用購置標準化運輸車輛,和繼續租用上游經銷商、代理商閑置下來的運輸車輛兩種方式,并對配送車輛統一標識、統一規格、統一管理,對物流配送車輛實施標準化改造(主要為4.2米廂式貨車及封閉式貨車)。 |
2023年10月前完成項目進度50%;2023年12月完成整合車輛標準化改造建設投入正式運營;2024年6月完成所有項目建設內容并持續運營。 |
通過購置整合經銷商、代理商的自由閑置運輸車輛,優化運力結構,規范配送模式,建立統一、科學、規范的車輛標準體系,集中配送車輛統一標識、統一規格、統一管理,對整合的配送車輛進行標準化改造,標準化車輛使用率達到50%以上。 |
50 |
50 |
/ |
6 |
建立縣域物流數字化運營平臺 |
平臺研發、配套信息化軟硬件購置、通訊網絡信息資費等 |
待定 |
1.平臺可提供WMS、TMS、OMS、視頻監控、數據展示等功能服務,對外方面,可實現與上游經銷商、代理商的訂單信息互通,也可實現鄉鎮物流配送站、村級服務網點通過用戶權限下單,對內方面,可實現倉儲、運輸等具體運營功能;2.通過展示大屏實時展示中心配送量、車次等信息,并通過匯總上游經銷商、代理商和下游末端配送網點的數據,匯總分析出縣域產業結構,消費習慣等。 |
2023年12月前數字化運營平臺搭建完成投入正式運營;2024年6月完成所有項目建設內容并持續運營。 |
建設1個縣域物流數字化運營平臺,縣級物流配送中心內企業全部接入此平臺,信息化系統使用率達到70%以上,平臺可實現資源整合、訂單管理、倉儲管理、車輛調度、運力調控等服務功能。 |
80 |
80 |
/ |
總計 |
500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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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豐城市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試點項目資金分配表
建設項目 |
建設類型 |
支持范圍 |
省財政資金 (萬元) |
縣級物流配送中心建設 |
升級改造 |
重點支持縣級物流配送中心升級改造裝卸站臺、地面、雨棚等設施,配備統一的貨架、叉車、電子臺秤、PDA等庫內作業設備,及購置托盤、周轉箱(筐)等標準化單元器具。 |
100 |
“互聯網+第四方物流”供銷集配中心建設 |
升級改造 |
重點支持供銷集配中心購置分揀輸送設備、供銷集配車輛、等設備,鄉村集配網點購置統一的門頭標識、貨架、監控設備等。 |
100 |
鄉鎮和村級末端網點建設 |
升級改造 |
重點支持鄉鎮和村級網點標準化升級改造,配備貨架、標牌、打包工具、信息化終端等設備。 |
80 |
縣鄉村共同配送 |
新建 |
重點支持縣級物流配送中心整合各類商品經銷商、代理商等快消品資源,提供統倉共配服務;支持零擔、冷鏈等物流資源集聚 |
90 |
縣域物流標準化配送車隊建設 |
新建 |
重點支持2023 年1月1日起新購置符合相關標準要求的廂式貨車或封閉式貨車,適用于帶板運輸。 |
50 |
縣域物流數字化運營平臺建設 |
新建 |
重點支持縣域物流數字化運營平臺研發、配套信息化軟硬件購置、通訊網絡信息資費等。 |
80 |
合計 |
500 |
附件5
江西省宜春市豐城市2023年度縣域物流配送 體系建設試點整體績效目標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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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名稱 |
江西省商務發展專項資金、江西省供銷發展專項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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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主管單位 |
江西省財政廳、江西省商務廳、江西省供銷聯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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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縣主管部門 |
宜春市豐城市財政局、商務主管部門、供銷主管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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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情況 |
總預算數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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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省級資金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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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縣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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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標 |
目標1:以縣域為重點,提升縣級物流配送中心、鄉鎮物流配送站、村級服務網點基礎設施水平,建設“互聯網+第四方物流”供銷集配體系,進一步建立縣域物流大市場,完善縣域物流配送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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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2023年目標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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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指標 |
產出指標 |
數量指標 |
建設縣級物流配送中心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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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互聯網+第四方物流”供銷集配中心標準化提升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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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縣域物流數字化運營平臺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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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指標 |
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驗收合格率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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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第四方物流”供銷集配體系建設驗收合格率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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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物流配送中心統倉共配率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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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化車輛使用率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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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指標 |
各項工作完成及時率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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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標 |
經濟效益 |
“互聯網+第四方物流”供銷集配上下行物流件數增長率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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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中心全年配送量占全縣全年配送量比例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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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域社會貨運量增長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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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效益 |
帶動就業人數 |
≥1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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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快遞通達率及配送效率 |
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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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續影響指標 |
縣域物流配送體系運維機制健全性 |
健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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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意度指標 |
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 |
獲得支持項目單位滿意度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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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宜春市豐城市2024年度縣域物流配送 體系建設試點整體績效目標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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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名稱 |
江西省商務發展專項資金、江西省供銷發展專項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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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主管單位 |
江西省財政廳、江西省商務廳、江西省供銷聯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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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縣主管部門 |
宜春市豐城市財政局、商務主管部門、供銷主管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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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情況 |
總預算數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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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省級資金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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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縣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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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標 |
目標1:以縣域為重點,提升縣級物流配送中心、鄉鎮物流配送站、村級服務網點基礎設施水平,建設“互聯網+第四方物流”供銷集配體系,進一步建立縣域物流大市場,完善縣域物流配送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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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2024年目標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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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指標 |
產出指標 |
數量指標 |
建設縣級物流配送中心 |
≥1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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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互聯網+第四方物流”供銷集配中心標準化提升 |
≥1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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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縣域物流數字化運營平臺 |
≥1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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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指標 |
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驗收合格率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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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第四方物流”供銷集配體系建設驗收合格率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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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物流配送中心統倉共配率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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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化車輛使用率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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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指標 |
各項工作完成及時率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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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標 |
經濟效益 |
“互聯網+第四方物流”供銷集配上下行物流件數增長率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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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中心全年配送量占全縣全年配送量比例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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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域社會貨運量增長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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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效益 |
帶動就業人數 |
≥2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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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快遞通達率及配送效率 |
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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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續影響指標 |
縣域物流配送體系運維機制健全性 |
健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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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意度指標 |
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 |
獲得支持項目單位滿意度 |
≥85% |